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网站声明
网站声明
 


一、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(www.11-22.cn / www.11-22.org)网站所有权

1.本网站使用的图片、文章除原创外均来源于网络,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告之,我们将立即撤换。

2.他人将本网站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、盈利、广告性目的时,需征得郑州海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许可,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,不能擅自复制、篡改这些内容、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。

3.除注明的服务条款外,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对共建单位用户(会员)使用本网站时的下列行为依法可予以免责:

1)通过本网站进行的任何属于共建单位用户(会员)个人活动及其私有结果;

2)非本网站可控制范围内的任何意外、疏忽、资料的丢失或毁坏等;

3)共建单位用户(会员)上传、下载或使用有关作品而导致的侵权责任及损失;

4)共建单位用户(会员)系统感染电脑病毒;

5)与本网站链接的任何网站之资讯、产品及服务等信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;

6)因登入信息不准确、不合法或不真实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;

7)因共建单位用户(会员)任何非法行为导致的所有不良后果;

8)"黑客"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后果;

9)其他依法应予免责的情况。

二.服务修订

1)共建单位用户(会员)在享用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提供服务的同时,会提供不断升级的配套全国个人诚信档案网的增值服务,为您的人力资源管理尽心尽力。

2)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,会提前对会员发出通知,并适当处理有关适宜。

三、 适用法律

1.本网共建单位用户(会员)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,尊重网络道德,并承担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
2.如发现纠纷,本网将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法律法规予以合理解决。

3.本注册协议的解释权归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所有。未尽事宜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。

网址:www.11-22.cn 或 www.11-22.org
全国免费咨询电话:18612761122 备案/许可证编号为:京ICP备15049304号-2
主办单位
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
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 北京国创至信信息技术发展中心(运营单位)

档案查询网站档案查询网站档案查询网站